财新传媒
2011年06月14日 15:04

“孕妇小偷”的情与罚

据浙江法治在线报道,今天早上,杭州拱墅法院对“孕妇小偷团”中的19名罪犯宣布《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并协同公安机关陪同她们,到居住地湖南道县地公安机关报到。

 

小偷很可恶,孕妇很同情,处理起来很纠结。法律对孕妇的人性关怀,是为了保护孕妇及其下一代的健康,然而有些孕妇利用这个法律漏洞,来逃避处罚,妨碍了司法公正。因此,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对孕妇监外执行,另一方面对于屡教不改者要酌情从重处罚。

 

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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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4日 09:22

为马云辩护

马云因未经股东授权转移支付宝,成为众矢之的,被批违背契约原则。马云是错了,但如何才做得对?支付宝涉及国家金融安全,法规不允许外资持有,如果阿里巴巴不转移支付宝,按照现有法规,支付宝不能获得牌照,会玉石俱焚。马云冒天下之大不韪,保存支付宝,忍辱负重,并非自私,而是身不由己也,否则谁会做这种天下人都认为是错的事!是故,马云错在不能承受国家政策法规之重。外资股东之失,亦在判断中国政策法规之不准也。而中国政策、法规自身缺乏透明性、稳定性、可预测性,这才是造成马云不得不犯错的最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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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4日 08:15

寻找不到的大师

这几天,读钱钟书的《管锥编》。这本钱老的读书心得,旁征博引,以书串书(据闻,钱钟书读遍宋朝以后的集部书籍),纵贯中外,让人叹为观止,好像是一本专门为书虫写的书。可惜,钱钟书、陈寅恪这样厚重的学者,当今已经没有了,唯香港的饶宗颐硕果仅存。

 

那么法律界的大师有吗?台湾的王泽鉴,首屈一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兼收并蓄,但也只是引进有余,原创不足,至于大陆,更在其后。醉心于学术,不问功利的梁慧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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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3日 08:50

三大诉讼法修改:应国退民进

 

610日,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透露的消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将进行修改完善。而记者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启动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工作。

 

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应该体现“国退民进”,即进一步扩大公民的诉讼权利,进一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进一步制约公权力,而不能像拆迁条例修改一样,改行政强拆为司法强拆,换汤不换药。具体言之,就是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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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2日 12:34

中国律师的朝野分化

 

南都周刊的《李庄案后的律师暗战》一文中指出:重庆李庄案,曲折跌宕,幽明交替。其中,活跃在浙江、上海一带的南派职业律师以其技术功底和深厚学养,开始试水公共参与,站到了网络时代的聚光灯下。文中的七位律师陈有西、袁裕来、斯伟江、严义明、杨金柱、杨学林、魏汝久,被戏称为七君子。

 

李庄案中,民间律师的活跃,与官方律师的沉默,泾渭分明。官方律师,即各级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等鲜有发声,明哲保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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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1日 19:24

《精神卫生法》首先要防止被精神病

 

近日,国务院发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征询意见。读了以后,对其中的第27条、29条很不满意。因为根据这两条,正常人还是可能被公权力送到精神病院去,而由医生来主宰精神病与否,直接剥夺患者的人身自由权,违反法治原则,实践中更会出现“官员主宰医生,医生主宰病人”现象,因此这两条非改不可。

 

且看这两条文,第27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由患者自主决定。只有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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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1日 13:12

评全国首例“醉驾免刑”案:不应“免予处罚”

 

司机王某是新疆克拉玛依市查获的“醉驾第一人”,也是第一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醉驾者。克拉玛依区法院认为,王某醉酒驾车是在夜深人静、道路上行人较少之时,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判处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

 

这个量刑反映了“立法没立好,司法找出路”。在立法上,醉驾只有一个量刑台阶即拘役,而没有管制、罚金、缓刑之类的,这样导致“只要醉驾,不论情节,就要坐牢”,没有做到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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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1日 08:05

李庄,中国律师的活化石

 

2011611日,李庄出狱。李庄,这位北京前律师,因在重庆打黑中为龚刚模辩护,被以刑法第306条“律师伪证罪”追究,判刑一年六个月。出狱前夕,又被追诉漏罪,后经辩护,以“证据不足”撤诉。李庄案是典型的刑事辩护律师遭遇刑法第306条,涉及刑事辩护制度的生存,涉及律师伪证罪的存废,涉及刑诉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是建国以来,除“四人帮”辩护外,最被律师界重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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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0日 20:13

律师事务所招聘的故事

律师事务所招聘律师,约了些同学来面试。好多同学从楼下打电话来说保安(其实这个保安,是律所的律师)不让进,希望下去接一下。考官说不能,如果这都对付不了,还是别做律师了。最后,大部分同学都进来了。讲理进来的成了出庭律师;软磨硬泡进来的是浆糊律师;说自己家里有人的成为关系律师;撒泼打滚的成了立案律师;大摇大摆说自己是金牌客户进来的成为忽悠律师;说自己是律所主任亲戚进来的成了调查律师。抛了媚眼给保安进来的,成了谈判律师;和保安大谈白马非马的成了学者型律师;自告奋勇帮保安站台的成了公益律师。硬打进来的,被考官拒绝了,说以后会犯伪证罪去监狱的。——以上笑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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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0日 08:50

徐武被戴紧箍咒回家,民意可以治疗“精神病”

6月10日,徐武从精神病医院出院回家。湖北联合调查组报告一方面认定,徐武患有偏执性精神性障碍,另一方面同意徐武出院。这是个下台阶的方案,继续认定精神病,维护了政府的“一贯正确”,而让徐武回家,平息了烽烟四起的民愤。该报告还为下次抓捕徐武埋下伏笔,如果徐武再有上访等“扰乱秩序”行为,可视为精神病发作而予抓捕。所以,徐武被戴了一个精神病紧箍咒。
 
 纵观联合调查组的报告,政府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一切原因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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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8日 21:03

“独立候选人”的名实之辩

今晚新闻联播中,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选举法中,没有“独立候选人”这个概念。“独立候选人”是民间的俗称,即是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因为不是政党、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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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8日 16:52

死刑犯的尸体归属

 

药家鑫案引起的一个思考是,死刑犯的尸体属于谁?尸体是否《物权法》上的物?这些法律都是空白。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习惯办。国人的风俗,尸体由近亲属处理,在亲人举行祭祀仪式后,予以火化或者入土为安。尸体由近亲属处理的另一原因是,能保护尸体的完整性,如果由其他人处理,则尸体器官或不安全。因此,尸体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

 

民法没有规定尸体权属,刑法、刑诉法也没有规定尸体处理,最高法院贯彻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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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8日 08:54

药家鑫案的最后一根稻草

药家鑫因故意伤害杀人被执行死刑,固然是因其罪孽深重,但并非十恶不赦,在法律上,药有自首情节,判决其死刑或死缓,都是可上可下的,而决定死刑或死缓的最重要一个因素是民意。

 

该案中影响民意的因素如下:其一、被害人代理人的舆论造势,在网络上发出“农村人不难缠”、“拒绝赔偿”的声明,促使法院顾及被害人的坚定立场。又法院只判赔偿被害人4.5万余元损失,也使民众对被害人倍加同情。其二、药家鑫辩护律师失策,其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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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7日 19:38

由药家鑫的尸体权属说起

 

20116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其父药庆卫在新浪微博发消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不是也包括尸体?”、“我们在家等待去认尸体,谁知法院不让看尸体,让我们等着领骨灰,我给孩子说过不捐献任何器官”。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死刑犯的尸体归属尚无规定,司法实践中尸体由国家处理。

 

在民事领域的交通事故、故意伤害以及意外事件等纠纷中,对尸体的处理也是个棘手问题,处理的不好很容易激化矛盾。因为尸体既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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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7日 16:01

药家鑫的悲剧不能重演

6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生命消失。药开车撞倒张妙后,为逃避责任,用刀杀死张,情节恶劣,罪不容赦。就这样他毁掉了张妙一家,也毁掉自己的一家,也断送自己的性命,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药家鑫作案,最重要的原因是他蔑视生命,而案件因交通事故引起,药不会处理事故也或是一个重要因素。

 

第一,开车要注意交通安全。这几年,经济富裕了,车子一下子成为了家用品,但良好的交通习惯还没有养成,开霸王车的、酒后驾车的、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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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7日 08:36

呼吁废除劳动教养

始于1957年的劳动教养制度,是历史产物,现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劳动教养已基本完成其历史使命,应适时退出历史舞台。

 

劳动教养作为一种长期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制度,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1.与现行法律不合。《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立法法》第规定:“对公民限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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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6日 20:29

劳动教养应适时退出处罚体系

 

2011年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而其中最大的缺憾是劳动教养制度还保留。

劳动教养是指,公安机关对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者,予以强制劳动1-3年(可延长1年)。劳教的依据是,1957年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79年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1982年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2002年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等,实践中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卖淫嫖娼、吸毒、扰乱社会秩序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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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5日 19:25

《读史方舆纪要》里的家乡

历史上,家乡的情况如何?不妨读读《读史方舆纪要》,这本清朝顾祖禹的书,考察了全国地形后写的,比《徐霞客游记》有意义多了。历史在不断更新,水流也不断在变(譬如《水经注》记载的水,很多沧海桑田,找不到了)但山一般不变。

 

下面是《读史方舆纪要》记载的我老家浙江建德:

建德县附郭。后汉吴郡富春县地。吴黄武四年,析置今县,仍属吴郡。晋以后因之。梁属东阳郡。隋省入金华县。唐武德四年,复置属严州。七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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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5日 17:07

闲话文字狱

印象中最深刻的文字狱是,清朝方苞为同乡好友戴东原的《南山集》作序,结果戴东原被杀,方苞入狱。为此,我专门拜读了《南山集序》,大意是赞赏戴东原的为人为文,一点反清的意思也没有,可见方苞是被株连的。司马迁上书为李陵辩护,惹得龙颜大怒,被动宫刑。唐代的诗词,大多是直言风格的,白居易写《长恨歌》、杜甫撰三别,揭露皇帝或社会的阴暗面,也没有入罪。由此可见,文字狱完全是统治者心态所决定的。到了现代社会,法律保护言论自由,公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但还是有跨省追捕,可见文字狱阴魂未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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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5日 12:06

甘肃律师被打

来自甘肃何辉新律师新浪微博消息: 【敬告网友】尊敬的网友,我是何辉新律师朋友,今天晚上,何辉新律师在家门口被不明身份的人殴打,何律师极力反抗,终不敌多个流氓,倒在血泊中。目前,何律师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在静养。何律师一贯低调、谦卑、刚正!与人为善,没有得罪任何人!我们祝愿他早日康复!(http://weibo.com/hehuixin9
谴责暴力行为。法治天下,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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