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1年05月25日 12:11

故宫锦旗上的“撼”字考

近日,故宫失窃,警方神速破案。故宫负责人将写有“撼祖国强盛,卫京都泰安”锦旗赠送给北京市公安局。网友指出“撼”是错别字,正解应该是“捍”。故宫方面表示,“撼”字没错,显得厚重。“跟‘撼山易,撼解放军难’中‘撼’字使用是一样的。”此语一出,全国雷倒。
 
 查《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得:“撼,摇动。《宋史岳飞传》‘撼山易,憾岳家军难’。成语有‘蚍蜉撼树’。引申之意是‘用言语打动人’,《宋史徐勣传》‘微言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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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5日 12:10

醉驾面前,人人平等

最高法院副院长在“醉驾入刑”十天后,提出醉驾情节论,引起轩然大波。亦有律师认为:“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责,这说明最高院对待醉驾者用刑更为谨慎,这是非常正确的。在是否入刑问题上,应该更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问题。”然而可曾想过,这种“人性化”,会使“醉驾入刑”形同虚设,而且在制造新的不公平,即醉驾面前不平等。
 
 一、醉驾是行为犯,不存在情节论。
 行为犯,是指因该行为有危险性和危害性,一旦有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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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5日 12:08

法律是一种预测:评最高法院醉驾不一定入刑论

“醉驾入刑”五一节刚刚施行,十天后,最高法院副院长即指出,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入刑。朝令夕改,让人无所适从,置法律于何地焉。法律是一种预测,就如天气预报,十有八九是准的,人们才愿意听信。法律一旦失去预测,醉驾的标准云里雾里,则已是形同虚设。
 
 一、司法解释是澄清疑问,法律已经明确的,不应再解释。
 本次最高法院领导讲话,是法院内部对法律的理解,也是为以后的司法解释抛砖引玉。然而,无论是对法律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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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5日 11:44

“真维斯楼”的法律分析

清华大学因受真维斯公司的捐赠,把第四教学楼改为“真维斯楼”,这是一个怎样的法律行为?从表面上看,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建筑物命名为条件的公益捐赠。但实际上却带有广告性质,因为“真维斯”是一个商业品牌,具有营利性,不同于公益命名的纪念性,譬如邵逸夫楼。故“真维斯楼”是打擦边球的广告行为。

 

以动机来分析,清华果然如此缺钱吗?缺到需要卖建筑物的命名来维持教学?非也。清华是首屈一指的大学,该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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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4日 07:21

法国帅哥遭遇城管记

城管执法,威风凛凛,小贩遇之如老鼠见猫,逃之不及,然老外不知情。某日,两位法国帅哥,突发奇想,专卖法式博饼,既体验生活,又赚钱谋生,遂在同济大学南门附近设摊。卷头发、高鼻梁,口讲洋文,手摊薄饼,场景奇特,路人直喊新鲜,大方掏钱。

 

法式博饼,中国原料,老外制造。制造者名曰“Benoit”“Julien”。一白色三轮车、一木质柜台、一“法式薄饼”牌子、一平底锅、一调料工具即全部家当也。一人做饼,一人抹酱,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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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4日 06:37

解析最高检“醉驾一律起诉”

523日,最高检发言人称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起诉。自今年51日“醉驾入刑”之后,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醉驾不应一律认定为犯罪,随后公安部表态,称醉驾案一律刑事立案侦查。最高法院表示将印发“指导案例”规范醉驾审判。

 

这是近年来公检法的第二次大分歧和博弈。第一次大分歧,是关于《非法证据排除》和《死刑证据规定》两个文件的出台,最高法院坚持排除非法证据和严格死刑证据规定,这是符合法治精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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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3日 19:47

审判的木桶理论

决定案件的因素是什么?法学院的学生会毫不犹疑地回答“法律和证据”,而律师则会摇摇头,然后地再加上两个因素“权力和民意”。法律、证据、权力、民意是目前决定案件的四大因素。如果没有权力的介入,则法律和证据足以定案,如果权力介入则权力定案,法律和证据只是场面上的理由,如果有民意介入,则权力和民意会博弈,狭路相逢勇者胜。

 

何以见得?以实际案例为例,高官的审判,譬如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深圳市张许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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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3日 11:59

被调戏的法律姑娘

在中国,法律是什么?告诉你,法律是一个貌美的怀春姑娘。首先,姑娘不大,正是怀春时(法治建设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始,不过30多年),其次五官端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再次混血气质佳(继承中华法系,又受苏联模式影响,近年来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兼收并蓄),最后最重要的是,这个姑娘没有主见(立法是人大的,司法是公检法的,还有律师对法律的理解,各执一词,常无共识。当然姑娘的家长还是有的,即“三个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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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3日 04:35

北京法院审结首个小额速裁案件

201152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在部分基层法院启动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丰台区法院当天上午立案、审理并当庭判决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这是第一起小额速裁案件,是一起催讨拖欠供暖费9600元的纠纷。

 

丰台法院小额速裁程序告知确认书中规定:1.须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适用;2.适用于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足5万元的案件;3.审限1个月,不得延长;4.贯彻调解优先原则;5.一审终审,不得上诉;6.对裁判结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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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2日 16:56

史记药家鑫传

药家鑫,陕人,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某夜,驾车撞倒张妙,见张记车牌,遂下车,刀刺之亡。案既发,人神共愤。其律师辩护曰“激情杀人”,有心理专家曰“多刀杀人,因弹钢琴习惯之动作也”,民怨更甚。被害人遂拒绝赔偿,只求药死。一审、二审均判药死刑,有民众放鞭炮庆焉。

 

论曰,药家鑫见伤不救反而刀刺,冷漠杀人也,何激情之有?“弹钢琴”解析作案心理,纯无稽之谈也,而律师之辩、专家之言,无济于事,反激怒民意,加速药家鑫死也。固然,药家鑫罪不容赦,咎由自取,然又何庆之有?药之极端自私,社会家庭教育岂无责任乎?药之死,能挽回颓废社会风气乎?有心者,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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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2日 13:22

最高法院放卫星“区别对待醉驾”

今天法院网刊登了一篇奇文“区别对待醉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5/21/451966.shtml。该文把区别对待醉驾与社会管理创新联系起来,此一奇也。作者的单位是最高人民法院,却署名“卫星”,此二奇也。“精彩“论证醉驾不一定入刑,此三奇也。

 

该文说:“不考虑实践中的具体情形而强调酒驾一律入罪,就走向了极端,不能兼顾刑法的社会保护和自由保障的两大价值。因为,实践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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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2日 11:45

王功权私奔记

王功权,一特立独行商人也。其一婚离婚,二婚尚存,又于微博高调发布私奔,云“在真实和道德之间,我宁愿选择真实。”舆论哗然。或曰:崇尚自由,真挚爱情,真男子汉也。或曰:无道德,且涉嫌重婚罪。窃以为,爱情可公然,私奔乃情爱。高调私奔,置其妻于何地?又有伤风化也。人之为人,盖有礼义廉耻也,有耻则有所不为,为一己之欲,损家庭,坏风气,涉违法,如此之自由,乃极端之自私,不可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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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1日 07:21

最风光、最潦倒的律师职业

南方日报报道了一项网络调查,说律师是最风光的职业,理由是职业化程度最高。哎,这真是外行看热闹啊。估计被调查者看新闻看多了,在大案要案中,律师出尽风头,而同案的检察官、法官却默默无闻,于是以为律师最风光。其实,内行看门道,律师是没用权力的,于是呼吁造势呢,最终决定案件去向的还是检察官、法官。当然,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没有检察官、法官的制度纪律约束,其发言更独立,能说真话,更能激起社会的共鸣。

 

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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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0日 16:40

《管异之文集》书后

博主按:这是一篇非常有特色的文章。是清朝的梅曾亮为同学管同(字异之)文集所作的序言,他们都是桐城派大师姚鼐的高足。梅曾亮原来喜欢写骈文,管同说这个只是面子美。梅曾亮的文风很杂,管同说这是“武人儒服”,不协调。既怀念了友情,也突出管同的才学,言之有物有味。

 

  《管异之文集》书后(清) 梅曾亮

  曾亮少好为骈体文,异之曰:“人有哀乐者,面也,今以玉冠之,虽美,失其面矣。此骈体之失也。”余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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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0日 09:40

重判高晓松为哪般?

高晓松醉驾案落幕,法院一审顶格判处其拘役六个月,高表示不上诉。该案中,高晓松忏悔“酒令智昏,以我为戒”,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然而没有得到丝毫宽宥,故该判决稍微过重。

 

一、以顶格判刑,要慎重。顶格判刑,是该刑法条文的极刑了,一般是对“罪大恶极,不可宽恕”者适用,其罪行一般是“前无来者,后无追者”。现在醉驾施行才十几天,高晓松的追尾事故是否是“罪大恶极”,尚缺案例比较,不宜轻下结论,而应“疑行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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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0日 08:22

在法律常识面前

醉驾入刑,是指醉酒驾驶要判刑。何谓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百升也。何谓驾驶,开机动车也。这是一条简单明确的法律,并且区分了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就如盗窃罪,达到盗窃数额的,构成犯罪,达不到的是小偷,治安处罚。

 

然而,最高法院副院长指出,根据刑法总则第13条,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认为犯罪,即醉驾不一定入罪。这个说法是在难以让人信服。其一、醉驾是行为犯,有行为即构成犯罪,不必有结果,何来情节?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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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9日 09:03

点评药家鑫案、高晓松案、夏俊峰案、李庄案辩护思维

法庭审判,如两军作战,检察官出牌,律师接招,胜败得失,狭路相逢勇者胜。辩护的好,事半功倍,辩护的不好,事倍功半,甚至反受其害,故辩护不可不慎也。兹点评近期热点案件的辩护如下,一家之言,尚请包涵。

 

药家鑫案的辩护,一审律师以“激情杀人”辩护。然该案中被害人并无任何过错,药家鑫杀人完全是自己引起,不存在激情杀人,相反是冷漠杀人。因此该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辩护,激起公愤,怒涛涌向药家鑫及其辩护律师,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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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9日 08:09

廉江玩忽职守案:唯有司法独立才能制约权力

原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何耘韬,执行领导指示,在房地产企业未交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签署同意办理土地证的意见,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在法律上,违法指示办证的领导是造意者,何耘韬是执行者,两者是共同犯罪,但是现实中,只追究了执行者的责任,造意者逍遥法外。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法律无力。因为何耘韬的领导是廉江市的领导,也是公检法的领导,公检法受制于领导,自然不会把领导逮捕归案了。所以说,唯有独立的司法才能制约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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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8日 17:06

司马光:宦官论

博主按:每每看资治通鉴中“臣光曰”,被司马光的议论倾倒,其深切精辟,流畅雅洁。司马光为何不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甚为困惑。


《资治通鉴》263卷,司马光论宦官,总结唐亡的经验教训,然而明朝还是宦官当政,专制病也。

     

    臣光曰:宦官用权,为国家患,其来久矣。盖以出入宫禁,人主自幼及长,与之亲狎,非如三公六卿,进见有时,可严惮也。其间复有性识儇利,语言辩给,善伺候颜色,承迎志趣,受命则无违迁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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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8日 08:48

醉驾法律适用存分歧,尚待实践总结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驾入刑”,201151日施行以后,争议不断。先是,最高法院副院长指出“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犯罪”,被认为是在给醉驾开口子。接着,公安部表示“醉驾一律刑事立案”。检察院还没有表态,但在高晓松一案的庭审中,检察官表示“我国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才是对刑法有效的解释,而最高法院副院长讲话并非以上两种”。律师对于最高法院的立场,是部分人支持,部分人反对。支持的认为,符合刑法总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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