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海事件中,解剖律师伪证罪
近日,北海警方以律师伪证罪,对同一案中辩护的四名律师拘传,舆论大哗。
警方通报案情如下:裴金德与黄焕海等在北海街头斗殴,裴喊来同乡裴贵、杨柄棋、黄子富、裴日红等围殴,并将黄劫持到码头。裴金德随后赶至码头,指使殴打黄焕海至死并抛尸入海。审判中,杨柄棋的律师杨在新,申请三名证人出庭作证裴金德等人无作案时间。同时裴金德、裴贵、杨柄棋翻供,只承认街头伤害,推翻劫持到码头情节。检方认为三名证人的证言明...
近日,北海警方以律师伪证罪,对同一案中辩护的四名律师拘传,舆论大哗。
警方通报案情如下:裴金德与黄焕海等在北海街头斗殴,裴喊来同乡裴贵、杨柄棋、黄子富、裴日红等围殴,并将黄劫持到码头。裴金德随后赶至码头,指使殴打黄焕海至死并抛尸入海。审判中,杨柄棋的律师杨在新,申请三名证人出庭作证裴金德等人无作案时间。同时裴金德、裴贵、杨柄棋翻供,只承认街头伤害,推翻劫持到码头情节。检方认为三名证人的证言明...
今天,在电视里看新安江水库泄洪,也让我想起多年前在水库前的观洪。记得,那时也是黄梅季节,我是新安江中学的高中生,听说要泄洪,很兴奋,于是骑着自行车去看热闹了。从学校到水库,大概有十里依山傍江的路,斜风细雨中,一手撑雨伞,一手把方向盘,等到目的地,衣裤早湿透了。把车子停在山下,然后步行到大坝前的一座桥上,该桥离开水库大概千米左右吧,正对大坝,全景可见。泄洪时,闸门是一个一个打开的,先是小注清流,后是如龙大流,最后汇成一片白练,从上泻下,奔腾不止,响声如雷。桥上的风很大,大概有11级左右,吹的人轻飘飘的,雨伞是根本没法撑的,我们紧抱桥栏,感受这个神奇的风雨。
最近,北京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罗守梁表示:“我行贿了”这类公民反腐网站是不合法的。全体公民应相信检察机关,不能说任何一个公民或组织就能从事这样的活动。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给下一步查办工作带来影响。
该检察官的这番讲话并无法律依据。其一、法无禁止即自由。创办“我行贿了”网是公民自由,完全是一个合法行为。其二、公民有监督和检举违法的权利。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案情】
因ATM机被安装非法设备,俞先生取款时信息被盗,12万余元存款被窃,于是起诉开户行工商银行、ATM机行浦发银行以及ATM机所处的南山物业,要求赔偿损失。工商银行辩称,不法分子在浦发银行ATM机上盗取信息,应由浦发银行承担责任。浦发银行辩称,其与俞先生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不应成为被告。南山物业辩称,物业只是对柜员机机器的管理负责。广州天河法院一审认为,俞先生在输入密码时未采取适当的方式用手遮挡,加...
广西北海4名律师因涉嫌律师伪证罪被刑事拘留,3名证人亦被刑事拘留。该4名律师是: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思方律师、广西青湖祥大律师事务所梁武诚律师、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杨忠汉律师、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杨在新律师。该4名律师在同一个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辩护时被捕。4名律师同时被抓在中国律师发展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这次北海律师被捕,数量之多,涉及面之广,为历史之最,而且又是涉嫌律师伪证罪,是李庄案...
秦始皇一觉醒来,见遍地律师,大奇,责李斯曰“我令以吏为师,汝何以律师为师?”李斯对曰“当初,焚书坑儒,以愚黔首,百姓无知,得以以吏为师。如今,互联网发达,难以愚民,遂导以律师为师。”始皇意稍解,再问“吾恐律师教民维权,扰乱朝政,损害威权,败坏政令,独裁不行”。对曰“我皇勿忧,公检法皆属吏部,权可定法,民有法律之名,无法治之实,吏有法治之名,且有专制之实,此谓名利双收。”始皇满意,又问“若百姓当真,以法律为令箭,限我君权,束我吏权,如何处置?”对曰“百姓不通法,必求之律师,故控律师则驭民,律师既为我所用,则徒法不能自行也。”始皇微颔首曰“法律之要在于律师,须恩威并施,听我话之律师,赋予红顶,不听话者吊其执照或以刑法第306条律师伪证罪治之。”对曰“然”。
【《财经网》记者 成开远】6月15日晚,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李晓晔通过新浪实名认证微博称,实名举报伊利者张三林失踪。她表示,多位记者蹲守张三林呼和浩特回民区的房子处多时,仍未能堵到他。她原本已与张三林约定晚间6点电话采访,但此后便联系不上张三林,中间人也联系不上他了。
自6月13日晚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透露,该局接伊利集团遭受“诽谤信事件”报案后,于当晚19点立案后,有关张三林的下落及警方立案...
现在社会矛盾多,如果对意外事故处置不当,往往会酿成群体性事件。我作为律师,每年都碰到这类事件,有的是咨询,有的是谈判,有的是审判,类型最多的是工伤事故、意外事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面对这些事故,当事人很着急、很情绪化、很需要法律帮助,律师则要冷静、忍耐,抱着一颗同情之心,摆事实、讲法律,化解矛盾,事实上绝大多数人是讲道理的。下面举几个实际例子。
酒店猝死...
据财新网报道,徐武从精神病医院回家之前,其家人和武钢方面签署了一份协议,内容大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承认徐武有“偏执型精神病”,二是承认徐武曾到北京试图“搞爆炸”,三是徐家父母“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这是一份可以作为史料的协议,所谓的“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也。对于这份城下之盟,人们都会作出反面的解读,协议的内容正如老子的“正言若反”,即徐武是被精神病的。武钢方面,试图以一份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