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6年04月13日 18:42

台湾人涉嫌电信诈骗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电信诈骗层出不穷,不少源头出自台湾,犯罪窝点则设立在境外。413日,公安部宣布,将在肯尼亚进行电信诈骗的嫌犯77人押回大陆。其中包括45名台湾人。因涉及的台湾人多,引起了台湾朝野关注,有的主张台湾人应回到台湾接受审判。

 

对于本案,根据两岸的刑法规定,两岸都有管辖权,属于管辖竞合。具体而言,被害人在大陆,主要证据在大陆,故由大陆管辖更为合适,无可厚非。台湾嫌犯在大陆受审,可以聘请律师辩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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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2日 10:45

赞!贵州副省长出席行政诉讼庭审

411日,在贵州中院审理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中,被告贵州省人民政府,由贵州副省长陈鸿明应诉。陈副省长在法庭,正襟危坐,一脸严肃,不失风范。法庭也配个法警,威严护法,维护秩序。据我所知,副省长是出席行政诉讼庭审的最高级别官员了。这一方面落实了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另一方面副省长通过庭审可以了解一线情况,体察民生,故即便是作秀,也是好秀。

 

该案事由是,贵州遵义县泮水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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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1日 11:30

乘警给女旅客下药,涉嫌犯罪未遂

一则动车乘警给女旅客下药的新闻,让人震惊,这个社会太没有安全感了。报道称“昨日下午,武汉一名年轻女子与母亲从上海乘动车返汉途中,称被列车乘警长下药,并被要求一起观看黄色视频。女子察觉后报警,目前铁路警方已介入调查。武汉铁路公安处回应:涉事民警已被停职。”

 

从法律上来说,下药(估计是春药,以鉴定确认为准)是手段,看黄色视频则是进一步诱惑,目的很可能是发生性关系。该行为,在刑法上涉嫌强奸未遂。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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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8日 11:05

怎样读“警方通报”?

今天早上,媒体报道“北京酒店拖拽女子涉案男子被抓获”。警方通报说“近日,网上一段“朝阳798和颐酒店一女子被强行拖拽”的视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北京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工作。4721时许,专案组在河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河南省许昌市将涉案男子李某(男,24岁,河南省人)抓获。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这个警方通报很通俗,没有一个法律术语,也让人看得没有重点,只知道那个人被抓了,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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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7日 10:53

女子在酒店被袭所涉及的罪名:可先以寻衅滋事立案

一女生在和颐酒店走廊上,被一陌生男子袭击事件,网络上传播的沸沸扬扬。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共场所之中,监控之下,如此强掳他人,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其社会危害性是严重的,应以涉嫌犯罪立案,而不能作为轻微违法的治安案件处理。

刑法是罪刑法定,要有相应罪名才能定罪,否则即使社会危害严重,也不为罪。就本案来说,视频证据表明,一个男子对女子实施了拉扯、拖曳、强掳行为,属于典型的袭击行为,但我国刑法没有袭击罪。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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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6日 08:32

女子在酒店被强掳事件:涉嫌刑案,酒店有责

网上流传的一段和颐酒店视频显示:一女子在酒店房间门口的走廊上,被一男子强掳、拖曳,女子挣扎、反抗,而一服务员就在旁边看着,熟视无睹。女子乘男子不备,逃出几步,再次被追上,并拖向电梯。幸好此时有客人经过,乃止。事后,女子报警,酒店态度冷淡。

 

事情的真相还在调查。但无论如何,酒店中人身如此不安全,让人愤怒、担忧。从法律上来说,强掳、拖曳是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男子居心叵测,若有劫财劫色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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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6日 05:00

深圳“禁摩限电”的法律问题

深圳“禁摩限电”,收缴的电动车堆积如山,拘留人员几百。这场大规模的运动式执法,存在种种法律问题。尤其是“限电”,不仅关乎法律,而且关乎民生。

 

其一、“限电”的法律依据不足

“限电”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二:一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部分道路实施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限行道路集中于主次干道和公交地铁覆盖率高的区域。二是1999年的电动车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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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4日 18:54

径山游记

常去余杭,到过仓前章太炎故居,古色古香,塘栖古镇,运河流淌,一片平原风光。其实,非也。余杭西部,靠安吉处,有山曰径山,其名不扬,其景不凡。三月底,春来草绿,细雨蒙蒙,爬了径山。山不高,海拔百米许,多竹林,山坡有野茶。沿山走石头古道,但无台阶。道上多亭,一亭二亭三亭四亭,长亭短亭。半山亭中小憩,微风拂来,竹海摇动,清新空气,大口洗肺,心旷神怡,真是山中何所有,林中多清风,只可自呼吸,无法带赠君。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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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2日 17:38

翻案未成人先退,常使正义泪满襟

今天,网上看到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陈光武被解聘的消息,颇为遗憾。聂案涉及中国司法体制最深层,最高法院也相当重视,一再延期,最终结果,尚难卜之。不过,陈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卷宗亦已大白于天下,是否改判,自有公论。以法律而言,即使不能证明王书金是该案真凶,但也足以动摇聂树斌杀人之心证,故可改判。最高院的审慎,恐怕考虑的不仅是法律,还有其他社会影响。

 

聂案临阵换将,与洪教授的官司有关。起初,在山东高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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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2日 09:07

以虚开增值税发票为手段的职务侵占犯罪

最近,碰到几个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以达到职务侵占目的的案件。其手法是,AB联手作案:A把货款汇给BB开具增值税发票给A,然后B扣除开票费后,把剩余款项汇到A指定的第三人账户。显然,该过程中,A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同时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让他人为自己虚开),B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为他人虚开)。

 

司法实务,破解甚难。譬如,去公安机关报案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因为涉嫌税务,公安机关一般要求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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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8日 10:39

人大代表法庭上殴打律师:已经涉嫌犯罪

据华商报报道,在西安长安区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旁听人员兰某(系人大代表),不满律师观点,冲上前去辱骂、殴打律师。事后,法院对兰某司法拘留十天、罚款一万。兰某亦给律师写了书面检讨,双方和解。

 

本案的关键在于法律适用,即法庭上殴打他人,是违法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兰某事后后悔,为减轻责任,而与律师和解,是事后补救,可以酌情处罚,但不影响案件的定性。

 

查相关法律,亦是不统一。《民事诉讼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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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4日 10:45

广告法炮轰小老板:糖炒栗子被罚20万,太重

钱江晚报报道,杭州糖炒栗子小老板方某,因在其糖炒栗子外包装牛皮纸袋上面写“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被西湖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理由是,使用“最”字,违反广告法第9条。根据该法第57条,处以最低罚款20万。这个罚款,让人吃惊。假如被罚的是一个利用虚假广告获益的中、大型公司,可以理解,而罚一个获益无多的小老板,畸重了,若是小贩,岂非倾家荡产了!在法律上,也有悖比例原则,即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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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3日 15:04

疫苗事件核心:接种失效疫苗的后果以及补救

疫苗事件发生后,最让人关心的是,这些疫苗,用在哪些人身上了?有无造成后果?没有后果,最好。如有,则应予以最大的救济。至于追责官员、规范冷藏运输,则可循序渐进处理。

 

昨天(322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声明指出“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儿童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疾病的预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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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1日 09:28

工商局可以对“三无产品”罚款吗?

20163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5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公布。其规定,对“三无产品”予以罚款处理。具体见《办法》第13条“销售者不得购进或者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第32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无产品”扰乱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应予处罚,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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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20:35

法官咬人案

媒体报道了一则奇特新闻:“岳阳一当事人称被法官咬穿面部致毁容  法院:他咬我的手指疼痛难忍后反咬”。原来,法院的判决书上数字有误,叫当事人送回修改,当事人不满。下班后,与法官在公交车上冲突。对于冲突,当事人说“何法官将一根手指抠进我口内,我就顺势咬了一下后就松开了,被咬后的何法官猛的咬向我的右脸颊。随后找了一把刀追我,我只好跑进了旁边的派出所。”何法官说““董先生将判决书送来,进行更换,嘴里不时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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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05:38

“问题疫苗”涉嫌假药犯罪

近日,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引发一场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此案中,嫌犯销售的疫苗,虽是正规产家生产,但未按规定运输和保存,可能会导致疫苗失效,造成残疾或死亡。

 

目前,济南警方认定该案涉嫌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即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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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8日 04:46

阆中对讨薪者公判大会:法治耀法不耀兵

316日,阆中法院对8个讨薪者涉嫌妨害公务罪,举行公判大会。现场民警荷枪实弹,全场警戒。法院查明的事实是:大量民工在被告人煽动下,前往南津关古镇旅游景区堵住景区大门,不准游客进出,以此方式索要工资。民警赶到现场,劝解,被围住、抓扯、推搡,并强制将其挟持至市政府,以迫使政府给开发商杨某施压,从而达到索要工资的目的。

 

阆州公判大会天下稀,会背离民心。因为,其一、游街示众是违法的,侵犯了被告人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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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7日 19:53

袁律师购书案

初,袁律师以代理民告官知名,出书若干。其代理行政诉讼,只代理百姓,不代理官府。久之,成为新浪微博大V,甚遭忌,被删。既失微博,埋首读书。读大陆书不过瘾,乃购台版书。某日,淘宝网上购买台版书14本。店家快递送书,执法人员半路截之。持包裹入袁办公室,打开检查,称系非法出版物。袁不服,以为书公开出版,图书馆有之,何谓非法?遂起诉于宁波法院,要求撤销扣书决定,返还书籍。为己打官司也。此案,有司未卜先知乎。未打开包裹,即知禁书?又,并无法律禁止读者买书。案小而意深,法院之见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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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4日 07:45

天下第一拍马屁兼救命文章:方国珍谢罪表

方国珍,元末枭雄之一,是老资格的对抗元朝者。比朱元璋起兵早,但没有经略中原的大志,只在浙江沿海混混。与朱元璋的关系,也是阴持两端,若即若离。后见朱元璋大军来,挡不住,于是上表谢罪。此篇谢罪表,极有特色,马屁为主,兼有钉子。主要分四层,第一、先捧朱元璋器量大,而方自己没有为帝之心,对朱天子早有预见,愿沾雨露。第二、推过于部下,挑起衅端,方自己是出兵相迎。这个下台阶,朱元璋何尝不知。借口好,人家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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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 19:10

岳阳律协:骨气满洞庭

近日,岳阳市律师协会起诉“当代商报社”名誉侵权。事情缘于该报社的一篇报道《岳阳一律师将30余万赔偿款据为己有补亏空》。该报道中的当事人是“法律工作者”,而非“律师”,故岳阳律协认为岳阳律师名誉受损,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删除报道、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此案,律协尽职。为啥这么说? 因为其他律协失职也。律协本是律师娘家,但事实上往往是“二政府”,管理律师有余,服务律师不足。律协所谓会长副会长,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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