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8年02月19日 10:43

浙江小镇的美女们:细细的阶层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此水,是新安江的农夫山泉;此瓢,即浙西建德江南美女也。此地山清水秀,眉清目秀,肤白如雪,清水芙蓉,直到今天,很少化妆,指甲本色,颜值正义,素颜无敌,唯身材不够高挑,美中有不足。小镇女孩顾家,无论远嫁何方,年底带来一车又一车的礼物给娘家,然后换一车又一车的农产品回去,草莓、豆腐包样样有。小镇女孩创业,出人头地的人物,女生比例总是高于男性,阴盛阳衰,让严州男生汗颜,譬如著名的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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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9日 08:16

辱骂“核潜艇之父”的法律责任分析

九十四岁的黄旭华院士,被称为中国核潜艇之父。为了大国重器,隐姓埋名三十年,连父母都不知道他的去向。他说:“时刻严守国家机密,不能泄露工作单位和任务;一辈子当无名英雄,隐姓埋名;进入这个领域就准备干一辈子,就算犯错误了,也只能留在单位里打扫卫生。”当年的核潜艇研制团队牺牲了宝贵的亲情。

 

对于三十年来没有联系父母,微博用户禚律师_a6j”称其不孝,并以难听的字眼予以辱骂。此举,被当地公安以违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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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8日 15:58

双峰追捕放鞭炮者事件法律分析

双峰追捕放鞭炮者事件法律分析

大年初一,湖南双峰县,曾国藩的家乡,发出以下一份“公告”:2018216日凌晨零点零八分左右,在万都美尚小区六、七栋电梯一楼出口外坪,有一男一女违规燃放鞭炮,道成了不良影响,县委主要领导已批示,由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当事人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欢迎知情人士积极提供线索,早日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对因提供有效线索,促使及时破案者,重奖现金人民币一万元整(可微信或转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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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5日 14:33

喝酒的法律责任:意思自治,不怨他人

近年来,经常出现同桌喝酒者承担责任的案件,而以前很少听说。最近金华一个案件是,曾某与朋友聚餐喝白酒后,朋友去KTV,他在宾馆大厅睡觉,次日去世。结果,同桌9人共同赔偿61万。媒体也提醒四种情况下,喝酒者有责任:其一、强迫性劝酒。其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任劝其喝酒。其三、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其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事故发生。武汉甚至出现“同桌有责,同车有责”的严苛规定。

 

窃以为,以上对同桌喝酒者的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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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15:58

最高法院平反夫妻债务“冤案”,允许提起再审

2018年2月7日,最高院发文,允许对部分已经生效的“负债配偶”案提起再审。这是最高院在出台《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后,对以往判决的全面纠偏。以前的判决一般是夫妻债务共同承担,而新司法解释规定是夫妻债务一般“各自承担”(共同签字或事后签字的除外)。该新司法解释,2018年1月18日施行。   对于该新司法解释的适用,最高法院发出《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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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1日 17:48

王宝强案第一次诉讼就判离婚,少见,或因财产分割难

中国式离婚,第一次诉讼就判决离婚的,少见。一般要诉讼二次、多次后判决离婚的多。王宝强案是特例,第一次诉讼就判决与马蓉离婚,而且未处理财产问题,财产分割留于下次判决。故本案的离婚判决,还是中间判决,先解决人身关系,以后再解决财产争议。至于子女抚养,法院判决一边一个,王宝强抚养男孩,马蓉抚养女孩,不偏不倚。

 

关于离婚原因,法院认定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但对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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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1日 14:31

建德老伯寻找上海恩人记:找到后人

建德老伯寻找上海恩人记:找到后人

三十多年,浙江建德大同镇的徐震麟夫妇,携带小儿到上海求医。人生地不熟,却得到素不相识的上海人江阿毛的帮助。徐震麟在江家吃住四天,临走时,江还塞给他50元钱。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命运不济,记恩于心。2017年小儿去世后,徐震麟来上海寻找恩人。他记得“当年住在上海市北京路新闸路57弄,他还有个儿子名叫江敏,曾在上海市宁国南路77号第四碾米厂工作”,但沧海桑田,原住处已经拆迁,并无音讯。

 

徐震麟联向大同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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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0日 17:54

高管年会上抱摔人:戏伤,应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在山东一公司年会上,一高管抱起一“红衣女郎”(男扮女装,反串演员),重摔于地视之无物。被摔者痛苦挣扎,几分钟后,方起来。从视频看,是典型的恶意伤害,假借嬉戏而为之。但事情的发展并不简单。舆论曝光后,高管道歉。被摔演员先是说“虽然身体没有什么大碍,但这两天精神一直备受煎熬。”后则表示“实际上是表演节目的互动环节,并不是网传的故意摔人。当时该高管喝多了酒,没注意轻重直接将自己摔倒在地上,公司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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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9日 18:29

武汉醉驾“同桌有责,同车有责”,缺乏法律依据

据楚天都市报, 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规定醉驾“同桌有责、同车连责”,即“明知他人驾车参加饭局,在未事先安排代驾的情况下,鼓励、纵容、唆使违法行为人饮酒,事后无管控,放任危害行为发生,违法行为人达到醉驾标准的,同桌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明知违法行为人饮酒,鼓励、纵容、唆使违法行为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放任危害行为发生而不制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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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9日 11:25

杭州纵火保姆判死刑:量刑正确,程序有瑕

今日,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焕晶因犯放火罪,被判死刑,量刑正确。被告人出于卑劣动机(欲放火后扑救,以博雇主同情,方便借钱赌博),放火造成一家四人死亡,以及257万财产损失,后果严重,手段出格,故判死刑,罪有应得。
放火罪是重罪,一旦涉罪,就起刑三年以上,直到死刑。放火危害不特定人生命与财产安全,该重罚。放火罪还涵括了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以及故意损毁财产行为,故本案只是指控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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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8日 08:58

汤兰兰案:报道归报道,法律归法律

黑龙江汤兰兰案:2008年10月,14岁女孩汤兰兰向警方写信称,被父亲强奸,又遭爷爷、叔叔、姑父、姨夫、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奶奶、母亲知情。之后,爷爷在看守所内死亡,奶奶被取保候审,小叔和表哥被监视居住,其他11人被判刑。其母出狱后,开始申诉。
此案离奇,故媒体以母亲出狱”寻女“为主题报道后,引起巨大争议。或责备媒体,未保护被害人隐私,或以为案件有误,而官方五大连池市政法委回应是“企图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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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7日 18:55

行政诉讼新司法解释:民告官更难

今天最高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对《行政诉讼法》打了一个大补丁。该补丁甚至已全覆盖原衣服。因为司法解释是163条,而《行政诉讼法》是104条。而且补丁打后,马上就穿了。司法解释于2月7日公布,次日2月8日即生效,中间并没有过渡适应期,可见事急,不顾程序之瑕。
而从内容来看,是缩短起诉时效,减少行政诉讼,是一种关门主义。具体而言,以前行政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可在知道或应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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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9日 15:45

上海迪士尼的VIP客户可以插队,违背善良风俗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调查上海迪士尼天价“插队费” : VIP团额外付2.4万元就能免排队,随便玩。而陈女士和孩子在“小矮人矿山车”门口排了两个小时的队,眼看就要轮到了,结果发现一群人从出口处进来直接插在了她们的前面。她和其他游客有些恼火,上前质问服务人员后,才获知这是VIP团,可以免排队,随到随玩。
迪士尼这次营销过头,触犯法律底线了。按,排队是一个文化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插队是违反公德行为。在有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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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9日 08:51

城管抽梯案:是故意伤害,不是滥用职权

近日,郑州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对于登高的安装工人,抽去梯子,使其受冻挨饿,抱绳下落而坠亡。对于此案,绝大多数社会评论认为该城管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此种观点是错误的,似是而非。本案城管行为是故意伤害行为。具体理由如下:
一、抽梯行为,不是行政执法的职权行为。城管的行政执法,是处罚违法者,而不是对违法者进行人身伤害。抽梯,是违法执法中的一个事实行为,该行为与职权没有法律关系,而是一个具体伤害他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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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7日 07:55

郑州抽去梯子案:城管涉嫌故意伤害罪,雇主无罪

据新京报:1月23日,郑州航空港区一名广告牌安装工人,在城管将施工用梯子带走后,从三楼顶部顺着绳索滑下楼时不慎坠亡。相关城管人员被免职、停职处理。警方将违规设置广告牌的工人雇主刘某刑事拘留,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这样处理案件,是荒谬的。城管抽走梯子,使得工人陷入危险境地,相当于间接故意伤害,最后导致工人不得不冒险下滑而坠亡,所以涉嫌犯罪的该是上屋抽梯的城管,而不是工人的雇主刘某。雇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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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6日 11:46

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吗?

今早,读了西安中院关于阎良区环保分局唐某、张某,用棉纱堵空气采样器,干扰环境监测,被判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的判决书,即(2016)陕01刑初235号。此两被告,身为环保工作人员,给监测机器“戴口罩”,导致数据失真,自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固不待论,但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诉,则可商榷。   其一、司法解释有溯及力吗?   本案堵棉纱行为,发生在2016年2-3月期间,两被告3月29日被刑事拘留,4月29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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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3日 16:12

无须口型师来断电梯劝阻吸烟案

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今日郑州中院二审宣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吸烟者家属的赔偿请求。本案基本案情是,一邻居在电梯里里劝阻一男子不要吸烟,发生争执,之后吸烟男子突然猝死,其家属起诉劝阻者要求赔偿。一审法院认为,劝阻人虽无过错,但吸烟男子在发生言语争执后去世,故根据公平原则,判劝阻者补偿1.5万。不服,上诉。二审认为,从监控视频可知,在劝阻吸烟过程中,平和理性,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和拉扯行为,也没有证据证明有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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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3日 09:36

《仲裁法》第63条出错(转载)

某高院工作人员洪玉强,在办案时,发现《仲裁法》第63条出错,现将其文转载如下:

《仲裁法》第63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但《民事诉讼法》第213条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并无第二款。故《仲裁法》第63条所指向的法律并不存在,因为《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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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 12:32

陕西性侵姐妹死刑改判死缓案:以钱买命,保障缺位

近日,陕西救援支队长聂某性侵姐妹致一死一重伤案,被陕西高院从死刑改判成死缓。改判原因是,聂家同意赔偿90万。这些钱是聂某父母筹集的,包括各种借钱。这种改判的社会观感很不好,是典型的以钱买命,但又无可奈何,因为被害人治疗缺钱,形势所迫。从案情看,一审判决死刑是对的,聂某为性侵一对未成年人姐妹,用榔头锤击两女孩头部,受伤倒地后,予以猥亵,最终造成一死一重伤。聂某的手段相当恶劣,丧尽天良,人神共愤,判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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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 09:55

星巴克里发生猥亵事件的法律分析

昨晚,一网友私信报料:和姐姐去城西银泰的星巴克喝咖啡,发现对面一名男子一直看着我们,对着我们在打飞机。马上联系了店长,店长说虽然对方没点咖啡也不方便赶他走。我主张报警,姐姐因为开了车,怕他后面跟随和报复,这件事就没报警了,越想越气…[]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做?(via:新浪微博@杭州微博城事)

从该网友上传的照片中看到,一个男子正在星巴克的桌子对面,手伸入裤中,实施不雅动作,故爆料属实。该男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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