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3年08月05日 14:10

上海基督山复仇记

上海高院四个法官,陷入嫖妓丑闻。这是一个案件当事人,如基督山伯爵那样干出来的。其因装修合同,与对手打了一场官司,一审、二审、再审都输了,认为对手与高院某法官是亲戚,怀疑该法官上下其手,而导致败诉。于是,拟定了一个复仇计划,自行调查取证一年,并网络曝光,一鸣惊人。

 

这种复仇计划,是不可以复制的。虽然,当事人一直辩称是自己一个人干的,但显然难以让人置信。因为定位、拍照、跟踪,需要专业辅助,更像是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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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3日 05:29

君子慎独

昨天,网上曝出疑似上海高院法官去夜总会集体招妓的视频。全程录像,首尾完整,面貌清晰,专业手法如电影导演。高院目前在正在自查。上海法院的口碑在全国几乎是最好的,业务纯熟,海派眼光,此事件的冲击巨大。也说明三大问题:其一、覆巢之下无完卵。社会道德沦丧,法官亦难避免。是否招妓暂且不论,一个经常去夜总会的法官,本就不值得信赖。其二、社会斗争激烈。这种录像,蓄谋已久,精心设计,可能是官场的内讧,也可能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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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2日 09:05

浙江地理形势分析

博主按:常熟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确实是一本千古奇书。读其文,可以直接感受到作者的拳拳报国之心。写了三十年,不同于江阴《徐霞客游记》的游山玩水,而都是攸关大事的军事地理。范围很广,我从中找到了小时候玩的乌龙山记载,以及知晓严州府的来由,是为纪念桐庐七里泷钓鱼台的严子陵。形势比人强,历史上大都是北方统一南方,我一直以为是因北方人高大善战,南方人善文,以及北方人多,经济基础雄厚等。但实际上,在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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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1日 06:25

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的讨论

近日,吴虹飞案出现戏剧性变化,即由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之前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抵扣行政拘留的时间。这意味着,对吴虹飞的刑事指控撤销了,因情节显著轻微,而转为治安处罚,很快释放。这是一个折中的处理方式,警方找到台阶下台了,而吴虹飞从涉嫌犯罪到违反治安管理,从重变轻,心理上也容易接受。是一个各方能接受的消化平衡方案。

 

但是,严肃地思考法律。警方的做法,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并且本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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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31日 07:23

影响吴飞虹案的四大因素

歌手吴虹飞说了一句“我想炸建委”,即被刑事拘留,并面临逮捕。窃以为,吴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不构成犯罪。吴的被抓捕,足见中国的司法特色。该案偶然性中有必然性,盖生态环境所致也。影响的因素至少有四:其一、形势所在。吴虹飞的言论紧接在首都机场爆炸案后,彼时草木皆兵,因此警方对这类言论严打,乃至反应过度。而到现在形势已解,应以正常案件待之。其二、舆论环境。吴虹飞的言论是在微博中发出的,应结合微博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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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30日 12:43

李某某案律师伦理的反思

律师对当事人有着神圣的责任,即维护其合法权益。李某某案的律师也不例外,而衙内涉嫌犯罪,民愤极大,压力也会转向辩护律师,故律师办案该更严谨。然而,李某某案的三任律师,社会观感都不佳。给人的印象是,没有实施正确的策略。第一任律师,与家属意见不合,辞任了,尚明智。第二任律师,抛出保护老艺术家论,被反唇相讥为何不教好儿子?对辩护作用适得其反。第三任律师高调出场,让家属去申请公开开庭,非常不明智。盖该案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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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9日 07:24

气功师王林打法律擦边球

昨日,《焦点访谈》播放了气功师王林的“神奇”故事。今日,江西芦溪官方,即表示要查处王林的非法行医行为。其实,王林事件最大的困惑,不在于非法行为,而在于其行为是否涉嫌诈骗?对于诈骗,大陆刑法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唐律疏议规定“诸诈欺官私以及取财物者,准盗论。诈谓诡诳,欺谓诬罔”;明律规定“用计诈欺官私财物”;台湾刑法规定的要点是“以诈术使人产生错误”。因此,如果王林的气功疗法,如果真的有疗效,则是不构成诈骗的,如果没有疗效,则涉嫌诈骗。但实践中,治疗是否有疗效,会有争议:其一本无明确标准,其二看病还受心态影响,其三亦无被害人投诉,而有自愿赠送之辩。因此,王林的看病收钱,也是打法律擦边球,是否入罪,司法机关有巨大的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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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6日 13:58

对官员是否要设置通奸罪?

官员腐败,非财即色,糜烂之极,伤风败俗,诗经中之《硕鼠》《伐檀》也,韩非之五蠹也。但刑法没有规定性贿赂罪,也没有通奸罪,官员乱搞,有恃无恐,社会风气日益沉沦。从历史上看,通奸为罪,自古有之,唐律疏议规定翔实,直到今天的台湾刑法亦有规定,不知为何大陆取消该罪?

 

唐律疏议第410条规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强者,各加一等。折伤者,各加斗折伤罪一等。「折伤者」,谓折齿或折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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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5日 09:23

吴虹飞事件的法律分析

721日,女歌手吴虹飞微博上发言“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我想说,我不知道建委是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不过我敢肯定建委里全是傻逼。所有和建委交朋友的人我一律拉黑。还有我想炸的人是完全无节操的所谓好人。我才不会那么傻告诉你他的名字,等他炸没了上了新闻你们就知道了。”之后,又发了一条:“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事后传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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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5日 06:03

气功师王林与左慈

气功师王林的空盆来蛇,与左慈的铜盘来鱼,颇为相似。《后汉书·方术列传·左慈》记(左慈)因求铜盘贮水,以竹竿饵钓于盘中,须臾引一鲈鱼出。(曹)操大拊掌笑,会者皆惊。(曹)操曰:‘一鱼不周坐席,可更得乎?’放乃更饵钩沉之,须臾复引出,皆长三尺余,生鲜可爱。”这个记载,我是不信的,但反映了东汉方术神秘文化影响之广,以至入史。同样,我也不信华佗的“麻沸散”,过于神奇,如聊斋故事。陈寅恪也质疑了《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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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3日 06:44

外企的刑事风险防范

这几天,葛兰素史克、优时比等多家外资药业巨头,涉及经济犯罪被查。整个行业沦陷,国企药业也好不到哪里去,可见市场之畸形。这些犯罪,抬高了药价,让最终的消费者即患者,来为违法者的“外快”买单。

 

葛兰素史克在伦敦声明称:“一些熟悉公司运作体系的高管可能通过逃避公司流程和监管进行了不当操作,触犯中国法律”。这个声明不厚道,高管犯罪,难道你总部一点不知情?知而默许,可能性更大。即使不知情,也是管理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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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1日 19:36

冀中星的罪,社会的罪

冀中星,一个残疾人,在首都机场航站楼炸了自己(人没死,手炸断),以引起社会关注。这个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爆炸罪。同时,社会亦有罪。因为冀中星是被打成残疾,无处说理,而走上极端的。假如有公正的司法,或舆论的监督,或社会的救济,那走上绝路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社会,是大家的社会,都要反省,如何让实现公平正义,也是为了避开这种无妄之灾。从媒体报道来看,引起冀中星爆炸的原因是,他被东莞的治安员殴打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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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0日 10:23

关于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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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9日 23:04

盛大举报前传奇游戏员工的立案问题

712日,荆州公安刑事拘留三名龙之界公司职员的罪名是侵犯商业秘密罪。该三人是盛大原传奇游戏员工,离职后,在龙之界公司研发了《龙界争霸》游戏。此案的立案,极为蹊跷。

 

其一、龙之界公司的《龙界争霸》是否侵犯盛大的《传奇》游戏,一般要先经过民事判决认定,然而本案没有走正常的民事诉讼纠纷,而是直接刑事介入,缺乏侵权的基本证据。 

其二、如果没有经过民事审判的认定,则要做游戏的源代码的鉴定,以确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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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3日 06:32

湘西集资主犯被处死,死刑复核尚需透明

湘西集资案主角曾成杰之女曾珊在微博说:她的父亲今天(12日)上午已被执行死刑,注射死亡。家属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一句遗言也没有!甚至连正式通知也没有!希望官方发布正式消息,尽人道主义给家属一个交代。——之前,曾珊一直在呼吁救父。曾成杰的案子,类似浙江吴英集资,以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为由,向社会集资,最后还不出,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吴英因舆论关注,没死,刘志军因是高官,也没死,无名小卒的曾则死了,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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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2日 09:58

清谈误辩

李天一的案子,还没开审,被告人的律师与被害人的律师就在舆论上斗起来了。被告律师说,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老艺术家,并暗示是酒后乱性,要无罪辩护。被害人的律师,马上反击说,无罪辩护这是对被害人伤口撒盐,是二次伤害。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中国特色的司法环境下,舆论也成为司法一个武器,不知是好,还是坏?

 

律师各为其主,目的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根据证据和法律,各有立场,事所必然,但是律师的法律服务,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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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1日 21:33

《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2013711日在新浪微博上看到,司法部起草的《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该稿意见征求截止于628日。

谈下感想:其一、该文件内容,其实相当于刑诉法的立法,或者刑诉法的司法解释。四部门对立法没有规定的一些内容,譬如律师的保密义务等做了全面规定,是否妥当? 

其二、这么重要的文件,没有向社会公布,尤其是向广大律师征求意见,是否妥当?从网上看,有些律协的刑事辩护委员会讨论过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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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9日 14:53

青莲大桥垮塌,天灾乎人祸乎?

 

7月9日,四川暴雨,老青莲大桥发生垮塌,多辆汽车和行人坠江,被洪水吞噬,死的很冤。据悉,该桥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因新青莲大桥正在施工,故成为临时应急桥梁。

 

一场大雨,就桥断、车坠、人亡,与其说是天灾,毋宁说是人祸。其一、桥的质量如何?赵州桥都屹立千年了,还是岿然不动,钱塘江大桥七十多年了,照样通车。而该桥才几十年历史,就如此弱不禁风,是否质量有问题?该查查,是否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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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9日 11:11

刘志军案释放的信号

刘志军案告诉了社会什么?官媒说,这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体现刑法的宽严相济。而民众则议论道,高官贪的再多,只要不供出同僚,就不会死。刘志军以部长之位,受贿六千多万,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利30亿元,都判死缓,足见对高官已实际废除死刑。固然,死刑的减少是司法趋势,但从高官开始,则是严重之不公,为何不从平民夏俊峰开始呢?

 

其实,刘志军案,本质上是与法律无关的。司法只是道具,检察官、法官以及律师,演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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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8日 10:14

刘志军的免死铁券

果然,刘志军被判死缓。法院亦为“刑不上大夫”竖了一个标杆,即高官经济犯罪一般不会死刑。刘志军,原铁道部长,受贿六千多万,滥用职权帮他人谋利近30个亿,但脑袋安然无恙,何故?这与法律无关,法律早死了。《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寧,爰及苗裔”。高官是统治成员,只要不涉及谋反,都会从轻发落,以讳伤同类。是故,唐律有“官当”,明朝有“免死铁券 ”。其次,耶稣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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