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立遗嘱的宣传有误导
这几天,网上不时有媒体在宣传立遗嘱的事,譬如一则新闻“18岁大一新生立遗嘱:银行卡里的钱留给朋友!网友吵翻了…”:12 月 19 日,刚满 18 周岁的大一新生小红(化名)来到上海中华遗嘱库第二登记中心,为自己订立遗嘱。小红希望把存在银行卡里的 2 万多元留给自己的一位朋友,她曾在小红最伤心难过时给予了支持和关爱。尽管并没有把这笔钱留给父母,但小红表示,以后挣的钱可能会往这张银行卡里放,如果资产增多可能会重新订立...
这几天,网上不时有媒体在宣传立遗嘱的事,譬如一则新闻“18岁大一新生立遗嘱:银行卡里的钱留给朋友!网友吵翻了…”:12 月 19 日,刚满 18 周岁的大一新生小红(化名)来到上海中华遗嘱库第二登记中心,为自己订立遗嘱。小红希望把存在银行卡里的 2 万多元留给自己的一位朋友,她曾在小红最伤心难过时给予了支持和关爱。尽管并没有把这笔钱留给父母,但小红表示,以后挣的钱可能会往这张银行卡里放,如果资产增多可能会重新订立...
3月24日,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起诉的,全国首个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二审尘埃落定。江苏高院驳回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上诉,依法维持原判,即认定电视开机广告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判令乐融公司对判决生效之日起销售的智能电视设置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
窃以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该考虑把该判决内容,升为管理法规,全面禁止电视机携带开机广告,还观众一片清净,对违者则予以处罚。...
在招聘、招考活动中,经常出现假文凭、假技术文书等,一旦发现都会被认为是欺诈行为,予以辞退,或者追究伪造者的责任。对使用者却很少处罚或不罚,何故?因为现有法律并未将使用虚假文书行为规定为犯罪,最多是治安处罚。
刑法第280条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之一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以上规定有两大缺陷,第一、伪造、变造私文书不为罪,于是伪造签名文件、伪造股东...
杭州最好看的电视节目就是“1818黄金眼”,选题很接地气,而且采访的记者也是深入实地,打破砂锅问到底,不解决问题不罢休。这次播放的一个新闻是:郭女士在杭州找了份工作,3月9日拿到了录用通知书,通知她3月16日到公司报到。但郭女士因为要忙老家拆迁的事,觉得来回跑太辛苦,就不太想去上班了。她提前一天跟公司人事部的陈经理进行了沟通。陈经理称岗位是急招,说她“一点诚信都没有”,随后把她的个人信息发到了朋友圈,并配...